为缓解在日中国公民办理护照困难,降低疫情感染风险,驻日本使馆自2021年2月16日起,在继续实行窗口服务的同时,增加护照邮寄办理服务。申请人既可预约窗口办理,亦可预约邮寄办理。
居住在使馆领区(东京都、神奈川县、千叶县、埼玉县、长野县、山梨县、静冈县、群马县、枥木县、茨城县)的16周岁以上中国公民,护照即将或已过期者,可选择以邮寄方式办理(护照原件丢失或损毁者不可邮寄办理),邮资等费用自理,驻日本大使馆不收取护照规费之外的额外费用。通过邮寄方式申请的护照不含有申请人指纹信息,在中国边检入境时无法自助通关,需走人工通道。
不符合上述条件者,请先发邮件咨询,切勿直接邮寄办证申请。
一、办理流程:
(一)在线预约。请登录“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系统”(https://ppt.mfa.gov.cn),在线填写个人资料,上传照片,进入“不见面办理”预约界面,预约办理时间,下载、打印带有条形码的《护照/旅行证申请表》及《邮寄办证申请书》等表格附件, 并在申请人签名处用正楷简体字签名。
(二)准备材料。请申请人网上下载打印《邮寄办证申请书》、《护照/旅行证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》、《照片规格要求》、《双向邮寄操作指南》。
1、请对照《邮寄办证申请书》所列材料清单备齐所需材料。复印件请使用A4规格纸张。
2、请认真阅读预约系统自动生成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旅行证/回国证明申请表》、《申请人声明》、《国籍状况声明》、《签名及知情同意书》,并用简体字签名;
请注意:《签名及知情同意书》上的签名会扫描并制作到新护照上,今后可能会在办理出入境、外国签证等事务时与本人实际签名比对,请务必由本人用正楷简体字签名,不得代签。因代签名引发问题责任自负。
(三)邮寄材料。请申请人按预约时间通过日本邮政窗口办理邮寄,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。每份申请须单独邮寄。因涉及证件邮寄安全及回寄等问题,请勿自行选择寄送方式。具体操作步骤如下:
1、前往日本邮政窗口购买A4规格的信封2个、并领取“代金引換”邮单1张。其中一个信封用于邮寄申请材料至使馆,另一个作为回邮信封,使馆将用此信封寄回新护照、注销的旧护照和收款收据。
2、请在给驻日使馆邮寄申请材料的信封右上角填写邮政编码:“141-8772”,信封右侧填写“大崎郵便局留め 東京都品川区東五反田四丁目六ノ六”,信封中间填写“中国大使館領事部 様”,办理挂号(書留)手续,加盖“書留”印章,并在信封左上角处标明:“パスポート更新”。
3、请在“代金引換”邮单收件人处填写姓名、住址、电话号码 ,如收件人非申请人,请注明申请人姓名。
4、全部材料打包邮寄。请对照《邮寄办证申请书》所列材料清单,逐项检查确认备齐所列材料后,将“代金引換”邮单、回邮信封(切记不要自行将“代金引換”邮单粘贴在回邮信封上)与申请材料一并装入寄往使馆的信封,邮寄至使馆指定的邮寄办照地址:大崎郵便局留め 東京都品川区東五反田四丁目六ノ六 中国大使館領事部 様。如寄来的材料和签名不齐全,将被以邮资到付的方式退回寄件人,不予受理。
5、每份邮件只能邮寄一份申请,切勿2人以上共用一个邮件,请妥善保留好您的邮寄凭证及“代金引換”邮单号码,以便及时查询邮寄状态。
(四)视频见面 (抽查)。对认为有必要视频见面的人员,使馆将在收到邮件后一周内,通过电话与申请人联系,约定视频见面时间和方式。
(五)证件寄回。正常情况下约需20个工作日。证件办妥后,使馆将连同已注销的原护照原件及收费收据一并回邮给申请人,签收时申请人必须出示相关身份证明并签字。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。
(六)护照规费收取。护照规费将由日本邮政邮递员投递办妥的护照时,向申请人收取。护照规费2000日元/本,请将护照规费连同邮局收取的回邮资费、护照规费代收服务费一并交给日本邮政邮递员。
二、注意事项:
(一)以下情形将导致退件,须重新预约办理。
1、在线填写的《护照/旅行证申请表》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出生地点、护照号码等基本信息填写错误;
2、在线填写的《护照/旅行证申请表》地址、联系方式、家庭成员等信息未填写或未如实、准确填写;
3、申请材料不齐全;
4、未按要求准备材料,以及自行选择邮寄方式、材料中夹带现金、非本人签名等情况;
5、没有在线预约邮寄办理护照。
(二)如确认申请材料已快递至使馆后, 20个工作日未收到办妥证件,可发邮件至huzhao12308@mfa.gov.cn 查询。
(三)遇紧急办证事项(如奔丧,看望危重病人等)但又无法预约近期办理时间的,请先在网站预约后发邮件至huzhao12308@mfa.gov.cn邮箱申请提前办证,邮件中需告知申请人姓名、出生年月、护照号码、联系方式、已预约日期、希提前办理事由及相关证明材料等。驻日本大使馆将及时反馈结果。